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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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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的品味,崇高的道德標準,向社會大衆負責及不施壓力威脅的態度——這些事讓你終有所獲。以下是關於法律與道德的格言,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與道德的格言

法律與道德的格言精選

1、 道德是自由的保衛者。——斯米茨

2、 道德衰亡,誠亡國滅種之根基。——章炳麟

3、 道德心的功能是叫人區別好壞,讓人們隨心所欲地挑選一樣來做。可是從這裏他可以得到些什麼好處呢?他不斷地挑選,而十有八九他倒寧可挑選壞的。世界上不應該有什麼壞事情;沒有了道德心,就不會再有什麼壞事情。然而人是那麼一種不懂道德的動物,他們沒法看到:應是因爲有了道德心,他們才落到生物的最底層去。誰具有了它,誰就墮落。——馬克吐溫

4、 頹廢等不良行爲。——誇美紐斯

5、 道德應當成爲科學的指路明燈。——布夫勒

6、 道德中最大的祕密就是愛。——雪萊

7、 獲得和親自體驗過的時候,只有當它們變成學生獨立的個人信念的時候,才能真正成爲學生的精神財富。——蘇霍姆林斯基

8、 對父母和同志,對集體和社會,對人民和祖國的義務感,要像一根紅線一樣貫穿人的一生。不懂得什麼是義務和缺乏義務感,就談不上人的道德,也談不上集體。——蘇霍姆林斯基

9、 對於道德的實踐來說,最好的觀衆就是人們自己的良心。——西塞羅

10、 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11、 感情有着極大的鼓舞力量,因此,它是一切道德行爲的重要前提,誰要是沒有強烈的志向,也就不能夠熱烈地把這個志向體現於事業中。——凱洛夫

12、 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道德行爲與追求美的理想這兩者常常統一在一起,是密不可分的。——周揚

法律與道德的格言大全

1、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着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4、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5、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6、人們嘴上掛着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7、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8、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爲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10、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

11、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12、造法易,執行難。

13、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14、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15、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

16、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

17、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

18、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19、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爲罪)

20、實施違法行爲或者是基於預謀、或者是基於衝動、或者是基於偶然。

21、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

22、沒有事先公佈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23、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

24、警察是法庭的僕人。

25、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6、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27、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衝突的首要渠道。

29、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豁免的宿命,那麼爲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衆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

30、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爲,而所謂社會關係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爲互動或交互行爲,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爲,就沒有社會關係。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爲而實現對社會關係的調整。

31、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着司法權的喪失。

32、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33、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視同仁、人人相等。

34、我們作爲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35、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衝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36、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權利。

37、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爲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38、如同人們一般所理解的一樣,法律行爲是對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實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種不違法的行爲,同時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爲,這類行爲也要產生法律上的後果。這種根據法律規定而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行爲,就是法律行爲。

39、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爲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40、沒有事先公佈的法律就沒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