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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纔是“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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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纔是“對的人”?


何謂對的人?

作者:林探惜,(網易雲閱讀自媒體作者,豆瓣無門派博主)

話說,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那個所謂的“對的人”呢?

我先問你,什麼纔是“對的人”。

在我的理解中,“對的人”就是,在我們遇到對方的那一瞬間,我們突然覺得,我們人生中走過的每一段彎路都有了意義,我們慶幸自己之前吃了那麼多的苦,我們生怕錯過了某個環節,而導致無法在此時此地與對方相遇。

我覺得,當我們看到“對的人”的那一剎那,我們會違背自由與自我的本能,情不自禁地在腦海裏勾勒一幅,未來與對方一起生活的圖景。

昨天跟我出來喝茶的閨蜜李小姐說:“你錯了。你說的這些反應,只要是遇到‘喜歡的人’就可以滿足了。但是,‘喜歡的人’未必就是‘對的人’。”

那麼究竟,什麼纔是對的人呢?

多年前,被我引用過一萬遍的紫霞仙子認爲,“對的人”就是那個能夠爲她拔出紫青寶劍的人。

她說,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總有一天,他會在一個萬衆矚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彩祥雲,來娶我。

這樣的一個場景,光是想一想,也足以讓人眼眶溼熱。

我至今記得紫霞笑吟吟地在燈前幻想愛情的表情,也還記得青霞在一旁不屑的語氣:“傻女,唔好發夢啦!”

是啊,我們總在幻想英雄,總在等待英雄。這似乎是所有渴望愛情的女人,在最初爲自己設定的宿命。我們不斷想象着那個萬衆矚目的絢麗場景,卻忘了,自己將幸福寄望於一個概率如此低微的純被動事件,這本身是件多麼絕望的事情。

更令人絕望的是,這種絕望的期待,竟然被劃定爲了這個社會的常態。

就像如今,隨着年歲增長,我媽一年心急過一年,年年催我去找人拍拖。我實在是哭笑不得:“我又不是不想拍拖!但總得遇到個互相喜歡的人,才能邁出第一步吧?”

我媽看到我這不着急的態度,就在旁邊跌足長嘆:“你還不抓緊時間,等你讀完研究生都二十四了!如果你還準備回國的話,那麼到那時候,你在婚戀市場上就已經徹底沒優勢了!到時候,你是準備孤獨終老呢,還是準備找個離異的二手男人呢?”

你妹!

每次跟我媽說這個,都可以氣得我幾乎沒把碗摔了。

這個社會的規則,最殘忍暴虐、最蠻不講理、最仗勢凌人的一點就在於:女性,永遠都被擺在了一個“被拯救”的位置。

各路情感勵志雞湯文已經吐槽過千萬遍:我們不可以把女人當做貨架上的商品,女人也是人,也有選擇的權利,我們不能粗暴地爲女人標註上一個“賞味期限”。

這個觀念,本是數百年前就已在西方社會爲人所接受的了,而我們的社會發展卻總是落後了幾拍。

甚至上個世紀不經意爲張愛玲與胡蘭成做過媒人的,情感專欄作家蘇青小姐,也曾放言道:“女子的愛情成功了就用不着事業,事業成功後更得不到愛情,則此所謂事業又有什麼用呢?”

所謂的“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其實骨子裏仍然是對傳統男權社會的順承。女人沒有創造和改變世界的權利,她們能做的就只有等等等,等來了一個“不錯的男人”就要趕緊抓在手裏,自此柴米油鹽過日子、全副武裝鬥小三,最後修得舉案齊眉兒孫繞膝,熬成個一品夫人病老歸西——啊哈,功德圓滿

我們再看看,這樣一個成功的傳統女性,她真的是“被拯救”的對象麼?她難道不是披着“被拯救”的外衣,奮力拼殺了一世,然後扮演出了一副安寧祥和的假象?

在我最愛的美劇《疑犯追蹤》第一季裏,男神在機場偶遇前女友Jessica,無意瞥見她手指上的婚戒。Jessica說自己已經答應了一個男人的求婚,竭力裝出一副小女人的幸福與淡定,卻在男神轉身的時候叫住了他:“如果你現在跟我說,讓我等你,那麼我會等你的。”

男神愣了好久,給了她一個答案:“在這世上,到頭來,我們都只是一個人——沒有人會趕來救你。”

雖是故作狠心絕情,卻亦是無意道出真相。

這世上有那麼多的人,除了還在校園裏天真做夢的孩子們之外,大家都在忙着生、忙着死、忙着建功立業,又有誰會不辭辛苦地大老遠趕來救你?

我們看看每年的暢銷雞湯書籍和剩女偶像劇,就該知道:生活在這樣一個新瓶裝舊酒的社會裏,女性最大的悲劇就在於,她們明明有一身足以自救的本事,卻不被世俗社會所認可;她們明知自己永遠等不來那個所謂的“救世主”,卻還是私心渴望着明天就會有個人從天而降,牽着自己逃離黑暗與擾攘。

你想在最深的絕望裏,遇見最美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