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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失敗的經歷中看創業過程中犯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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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失敗的經歷中看創業過程中犯的錯誤
連客團隊創始人分享互聯網創業失敗經歷和從創業失敗中吸取的經驗教訓,原文如下:
2013年的8月25日,我和連客團隊的三個合夥人一起在打包清理我們辦公室中剩餘的雜物。合夥人J坐在地板上,調侃說“這已經是我第三次創業失敗了好不好?”其實他的意思是,2012年11月,他曾經負責關閉連客位於北京東四的辦公室,變賣了所有傢俱和辦公用品,打包撤出;2013年2月,他又一次和當時剛剛裁員一半的連客團隊一起清掃我們曾經的大辦公室(就是有四面巨大的黑板牆的那個),收拾東西準備撤出。這是他的第三次。扔東西、裝箱、搬運,承載無數加班夜晚的空間瞬間一片空蕩蕩。而連客,即將從一個公司轉變成一個由感興趣的人們一起兼職運營的項目。

從這次創業失敗中我得到的啓示如下:創業過程中犯的錯誤一:過早產品化
連客最早的想法是做一個“與衆不同的經歷”的交易市場。換句話說,就是一個線下體驗式消費的淘寶。從第一天起,我就希望團隊可以儘快開發出一個原型產品。在做完市場調研、寫完商業計劃書、鋪完第一批線下合作方以後,我曾認爲開發出一個原型產品是做這個項目的最首要的必要條件之一,所以這最終導致整個項目的進度極大地受限於程序員開發原型產品的速度。而時間恰恰是創業最大的成本。聽說過“精益創業”(Lean Startup)的人們都知道最小化可行性產品(MVP, Minimal Viable Product)的理念——即通過一個最小化、卻可以滿足核心需求的產品來測試市場的反應。MVP背後的核心原則就是減少時間成本。儘管如此,我仍曾錯誤地以爲做MVP依然需要自主開發一個原型產品。事實是,爲了將一個項目推向市場,自己開發一個產品並不是首要條件,甚至不是必要條件。產品僅僅是將一個創意變成結構化、自動化服務的工具。但在你將創意變成自動化服務之前,你應該做的是首先通過人工的方式來確定你的創意是否可行,即尋找Product-Market Fit。然後再通過開發產品將這個創意轉化成可以通用的自動化服務。換句話說,在你決定在開發一個自動販售機在地鐵裏賣飲料前,請先站在地鐵裏賣一個星期的飲料看看是否有人買單。這個道理聽上去簡單,但包括我自己,我見過太多的創業者將這兩步顛倒了過來。在開發產品之前測試產品是否可行?是的。而且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這都是可行的。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實現這件事情。這個時代最偉大的事情之一就是有太多的開放資源可以供我們普通老百姓利用。建一個微博、建一個微信羣、建一個論壇(豆瓣小組/百度貼吧)、開一個淘寶店、建一個基於模板的網站——這五個最大衆的工具上可以實現80%產品的創意。如果重新做連客這樣的一個服務交易市場,微博+微信+淘寶已經足夠滿足90%的功能。但我們來舉兩個其它領域的例子。假設你想通過互聯網賣高端情趣內衣。你不應該一上來就開發一個B2C網站(儘管你可能認爲高端的同義詞就是要有自己的網站)——你應該先開一個淘寶店。儘管你可能認爲淘寶不夠高端,很多人在淘寶上成功地做着客單價五萬以上的商品生意。但考慮到開一個淘寶店要好幾天的時間,而時間又是最大的成本,你甚至不應該先開淘寶店。你應該先建一個微博(10分鐘),來發布你要賣的情趣內衣的圖片和信息。再建一個微信號(10分鐘)來將對你感興趣的人們添加爲好友,通過微信建立你的核心客戶管理系統(CRM)。再找到兩三個充滿目標用戶的渠道(線上或者線下皆可),將這個微博和微信的信息散播出去,研究市場的反應。同樣的,假設你想通過互聯網做一個建築領域的在線教育社區。你不應該一上來就開發一個帶有視頻功能的社區網站,否則至少三個月就這樣被消耗掉了。你只需要豆瓣小組/百度貼吧/Discuz論壇+優酷。我想你懂我的意思了。Don’t go for fancy points。 Being fancy is not why we build a startup。所以,請記住,最重要的是你做什麼,而不是是否自主開發一個產品。創業過程中犯的錯誤二:把創意當做機密這可能是普通人在創業初期最容易犯的新手錯誤,當然包括我自己。如果你在讀以下故事的時候,忍不住地想說“傻叉啊”,那麼請答應我一件事,就是今後你自己絕對不會犯這個錯誤。在做連客的前半年裏,每當被人問到連客究竟在做什麼時,我都會回答說:抱歉,我們簽了保密協議。事實上,爲了讓每個全職和兼職的員工都能夠有這個聽上去很酷的藉口,我們起草並讓每個員工都簽訂了一份正兒八經的保密協議(啊,真是浪費時間啊)。當我在大半年以後意識到這件事情是有多麼的犯傻以後,我開始把自己放開,積極地答應和朋友們的約會,並與很多新朋友討論連客的模式。這時候我才發現,我不是一個人在犯傻。九月下旬,還在某C頂級私募基金工作的老朋友A找我吃飯,希望我給他還在孕育中的創業公司提一些意見。在金融圈已經做了五六年的A是一個非常樸實真誠又有社會經驗的朋友,他告訴我說他遇到的問題是想創業、寫好了計劃書,但找不到一個有資深行業經驗的合夥人。他雖然有一個目標人選,但是非常擔心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模式告訴對方,對方可能就會自己去做了。當我問他這個創意究竟是什麼時,他略帶勉強地回答說了是在高端食品行業的。我察覺到了他的勉強,便也沒有再追問下去。在A以後,我還見過兩個更加年輕的創業者,每當聊到具體的創意時,都支吾其詞地將他們的機密保護地嚴嚴實實。現在回想起來,資歷越淺的創業者越容易犯這個錯誤,因爲他們通常覺得寶貴的創意是他們顛覆行業中資歷深的從業者和公司的最核心武器。在互聯網時代裏,每個犯過這個錯誤的人都或多或少受過一部電影的毒害——即描述Facebook創業故事的《社交網絡》(Social Network)。在電影中,哈佛的高富帥雙胞胎Winklevoss 兄弟將Facebook的創意告訴了“行業資深人士”馬克·扎克伯格 ,結果被後者無良剽竊並先發制人,最終變成了一臺印鈔機。所以看過電影的人肯定會想,即使我的創意不像Facebook那樣值上千億美金,但是至少是有潛力做成上千萬人民幣估值的公司的。如果也被資深人士剽竊,豈不是很慘。要脫離這種思維的苦海,必須先理解創意的核心究竟是什麼。在一些人的思維裏,創意就是酷炫的產品功能——這又是一個新手錯誤。一個創意的本質是發現市場的一個需求,並做出一個產品來滿足這個需求。單方面的酷炫沒有用,要貼合纔會有化學反應。所以創意的核心是Product-Market Fit。從這個角度說,一個好的創意確實是所有創業要素中最重要。我的觀點是,Product-Market Fit比團隊和執行都更要重要。更有甚者,例如閱項目無數的著名連續創業家、兼風險投資家、兼硅谷大神Marc Andreesen,稱之爲The Only Thing That Matters。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仔細閱讀這個觀點背後的深層邏輯,這裏就不展開了。但是這並不意味着你應該把你腦中的創意當做機密一樣層次保護起來。恰恰相反,你應該儘可能多地與瞭解這個行業的資深人分享。原因如下:其實,你的創意在剛剛孕育出來的時候就達到Product-Market Fit 的概率微乎其微。你有了產品的創意,但未必最最瞭解市場。與行業資深人士交流你的創意,將大大有助於你調整產品創意,使之到達最重要的Product-Market Fit。而且如果真的有行業人士覺得你的創意精彩絕倫,而你又具備把這件事做成所需要的能力的話,那麼正常情況下,他應該會找你一起合作。這是一件對你創業成功非常有利的事情。你肯定在想,那萬一遇到不正常情況怎麼辦?我還是不敢冒這個險啊。好吧,那我們來分析一下。如果你具備相關能力,但他依然選擇一個人偷偷從零開始自己單幹(這真的是萬里挑一的概率),那麼他缺乏做成一件大事所需要的聚人的能力——你有更多的優勢。反過來分析,如果你不具備相關能力,只是有一個創意,那麼這個機會本身也不屬於你——Facebook的電影講的其實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也就是說,任何一種情況下,你都沒有損失。但是通過這些交流你的收穫會是巨大的。你將有機會避免掉許多不必要的嘗試,少走許多彎路,更快地找到Product-Market Fit,並因此節省大量的時間成本(還記得嗎?這纔是創業者最大的成本)。其實,我們的創意就像我們自己生的孩子一樣,做爹媽的很容易高估他們的價值。但當你將自己的孩子從密閉的嬰兒房轉移到一個天然的環境下接受質疑、批評和攻擊時,你會發現,它這纔開始茁壯地成長。所以現在每當我有了一個成型的創業創意以後,我不但會找到行業資深人士並傾聽他們的看法,還會在在和一些我認爲是目標用戶的朋友們分享。前者能幫助我從技術層面和行業宏觀的角度從上至下的來看清一個創意的不足之處,後者則能幫助我從下至上地瞭解目標用戶的微觀看法。一個好的創意確實是所有創業要素中最重要的,但是100個創意中有99個是糟糕的。很多聰明人之所以犯這個錯誤,是因爲他們選擇性地忽略這個很簡單的事實(這也是爲什麼越聰明的人越容易犯錯誤)。所以當你有一個創意時,你想的不應該是賭它可以憋出一個全壘打,而應該是如何用最快速的方法確認它不是那99個糟糕創意中的一個。個人總結:最容易犯這個錯誤的原因就是覺得自己的創意是十年一見的 Facebook,對方是十年一遇的小扎;自己是已做出成功產品的黃章,對方是手下有十幾個CEO級別人才的雷軍。1000億美金的臉書,100億美金的小米。這種媒體熱炒的事件其實和剛剛起步只求生存和快速試錯的創業者毫無關係。
以上分享的兩個創業過程中犯的錯誤只是開頭,我也會在以後日子繼續向大家分享別的創業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