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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後感心得體會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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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後感心得體會精選3篇

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後感心得體會精選3篇

導語: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黨員幹部要能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觀後感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篇一:

報道稱,簡明鳳曾一度被組織寄予厚望,但隨着時間的流逝,這個“女強人”心態逐漸發生變化:公私不分,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私人費用,利用職權爲胞弟謀取利益;心存僥倖,省委巡視組巡視期間,四處活動,欺騙組織;“三觀”扭曲,自認爲“女人爲官比男人辛苦得多,付出得多,自然也應該得到更多”……

近年來,隨着中央反腐的持續高溫,越來越多的腐敗分子相繼落馬,但仍有一些官員試圖踐踏紀律紅線,更有甚者抱着“退休之前多撈一些,退休之後不會出事”的心理貪污受賄,殊不知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退休從來都不是腐敗的“避風港”“保險箱”“隱身衣”,反腐敗既沒有例外,也沒有禁區,退休根本不可能讓腐敗“洗白”,黨紀國法也不可能縱容腐敗官員藉助退休“軟着陸”。到頭來只是“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終究會事情敗露、身敗名裂。

細細琢磨起來,“退休前多撈一些”的歪念頭不過是某些人被利益薰心,企圖鑽法律的空子罷了。主觀上,一是某些領導幹部長期的長官意志,形成了專橫跋扈、目無黨紀的一貫作風,即使即將退休了也要耍官脾氣,擺官架子;二是某些領導幹部以爲退休了就不再受到黨紀的監督制約,故而有如脫繮野馬,爲所欲爲。客觀上,一是長期的主政一方,社會關係盤根錯節,雖然公權力沒有了,但影響力還很強,辦起事來神通廣大,所謂“老領導出馬,一個頂倆”;二是對退休後的領導幹部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三是懲處上存在“重在任,輕離任”的現象。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尤其是在反腐浪潮如火如荼的今天,一切違法違紀行爲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加大教育警示工作,讓反腐工作有力地進行到底。

反腐之劍也並不會因退休而退卻,反腐之心並不因離職而終止。常言道: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即將退居二線的老同志理應做好表率,樹好旗幟,當好“黃牛”,切忌不要讓“歪念”斷了自己的“首”、傷了自己的“身”。

篇二:

紀律爲何能成爲每個戰士行爲的自覺遵循?正是因爲,紀律在執行中成爲了不可觸碰的紅線。劉鄧規定:不準強迫老百姓當嚮導,不準向老百姓要東西,不準打罵羣衆。司令部警衛團一名副連長就因爲從一個店鋪拿走了商人的花布和粉條,被公開槍斃。在戰爭年代,這種近乎嚴酷的做法,反映的卻是不變的道理:只有嚴格執行,紀律纔有意義。

紀律嚴,因而作風正,最終的結果是得民心——這正是劉鄧大軍能在大別山區站住腳的根基。從給部隊帶路,到偵察敵情、提供軍糧,甚至是縫製衣服……只要你把羣衆當親人,羣衆也會把你當親人,這樣的部隊,怎麼可能會吃敗仗?

憶往思來。全面深化改革千帆競發,同樣是一次偉大的進軍。億萬人民的支持與參與,是改革在風高浪急中駛向夢想彼岸的保證。改革開放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中國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離開了羣衆這片最肥沃的土壤,離開了基層這片最堅實的地基,改革發展就會失去動力。

如果說“打江山”“鬧革命”的老一輩與平民大衆“天生就是一家人”,那麼不少出生於和平年代的黨員幹部則對魚水關係少了些切身體會。一些官員“你代表黨還是代表人民”的雷人雷語,“不信馬列搞迷信,不問蒼生問鬼神”的價值扭曲,用官話套話迴應百姓冷暖的冷漠無情,都催人反思:當聯繫羣衆不再是內心律令,我們如何重塑血肉之情、魚水之誼?

答案就在嚴明紀律,用他律喚醒自律,用紀律塑造認同。從這個角度看,“王大灣精神”無疑有着更強的現實意義[]。今天,我們同樣需要通過強化紀律來改進黨員幹部作風,鞏固執政基礎,塑造良好形象。多次強調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歸根結底就是要通過嚴明紀律,正黨風轉作風,贏得羣衆的信任與支持。只有這樣,才能形成一個強大的民意基礎,傳好交到我們手裏的歷史接力棒。

在大別山,部隊每次出發前,鄧小平一定要派人問一問,司令部借住的農舍“門上好沒有,水缸挑滿沒有,稻草捆好沒有”。今天,偉大征程仍在繼續,作風建設仍在路上,正風肅紀,以紀律贏得民心,這正是王大灣會議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

篇三: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國的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就看各級領導幹部帶頭落實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着眼各級領導幹部肩負的重要責任,直指一些領導幹部在法治意識和實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各級領導幹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也是思想的警鐘。必須肯定,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五大以來,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必須承認,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現象還比較普遍。有的不屑學法、心中無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有的執法不嚴、粗暴執法,有的干預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則利慾薰心、貪贓枉法。那些落馬的腐敗分子,哪一個不是從無視以致踐踏黨紀國法開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周永康、薄熙來等位高權重的腐敗分子藐視法律、破壞法治,導致法治不彰,教訓極爲深刻。

法治不彰,黨無寧日,國無寧日。事實表明,領導幹部當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不僅惡化了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政治生態,更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損害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的正常秩序。這些問題不解決,全面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所有領導幹部都必須警醒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的問題。

“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對於法治建設,領導幹部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領導幹部必須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自覺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謀劃工作時的法治思維、處理問題時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紀國法不能成爲“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權由法定、權依法使,讓各級領導幹部尊崇憲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覺爲全社會作出表率,我們才能朝着法治中國的目標紮實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