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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創業教育的大衆化與精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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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教育最早興起於美國,從1947年哈佛商學院的Myles Mace教授率先開設新創企業管理課程以來,美國的創業教育獲得了長足的發展。隨着高等教育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國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創業教育就是要以學生良好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爲基礎,培養學生創業的綜合素質,逐步使他們由“就業的一代”變爲“創業的一代”。當今中國就業壓力日趨增大,在高校中廣泛開展創業教育並在此基礎上致力於提高未來創業精英的創業素質,對於緩解就業壓力、提高就業質量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高校創業教育的大衆化與精英性

一、從就業教育到創業教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與高等教育改革緊密相連,大體沿着“畢業分配→就業指導→創業教育”的軌跡發展。從20世紀70年代後期到1985年,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全部由政府按計劃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單位當國家幹部,即“統包統分”制度。其特點是“由國家包下來分配工作,負責到底”,執行的是“統籌安排、集中使用、保證重點、照顧一般”的大政方針。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頒佈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是我國對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改革的重要標誌。《決定》明確指出,對於國家招生計劃內的學生,其“畢業分配,實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由本人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制度”。這項決策爲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礎,逐步形成了以“供需見面”爲主要形式,以“雙向選擇”爲指導目標的就業政策。1993年2月13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提出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改革目標: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統包統分”和“包當幹部”的就業制度,實行少數畢業生由國家安排就業,大部分學生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通過畢業生就業市場“自主擇業”。1994年4月原國家教委又進一步提出了《關於進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制度的試點意見》,明確指出:改變學生上大學由國家包下來,畢業時國家包就業的做法,引導學生畢業後參與人才市場的競爭,政府加強方針政策和就業方面的指導,逐步建立起“學生上學繳納部分培養費用,畢業後自主擇業”的就業機制。1999年大幅度擴大招生規模,2003年是普通高等學校擴招本科學生畢業的第一年。由此把大學生就業問題推到了更加顯著的位置,有關大學生就業的政策不斷涌現。1997年3月24日,原國家教委下發了教學[1997]16號文件,即《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我國大學生就業問題研究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2003年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辦發[2003]49號文件《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2004年4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辦發[2004]35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這一系列文件和有關規定初步形成了新時期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面向高校畢業生錄用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技術管理人員、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爲高校畢業生辦理戶口和人事檔案手續提供便利、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加大對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規模專業設置和就業狀況的統籌力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等10項基本政策。

總的來說,伴隨着我國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衆教育,就業政策以及與之相關的高等教育也在發生變革。當高等教育處在“精英教育”階段時,高等學校畢業生供給小於社會需求,是畢業生的“賣方市場”。隨着高等教育的迅速發展,特別是近幾年的大規模“擴招”,大學畢業生數量急劇增加,大學畢業生供給緊缺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大學畢業生與社會需求之間的關係由“供不應求”轉爲“供需平衡”,直至“供過於求”,大學生就業工作由過去的“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國家和社會越來越難以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如何促進大學生充分就業,是我們黨和政府時刻關注的大事。在嚴峻的就業形勢下,高校應當承擔起包括創業教育在內的教育引導的使命,不斷探索新的創業教育模式,提高創業教育質量,爲大學生就業開闢新的途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和高校開始重視創業教育。於1989年在中國北京召開的“21世紀教育國際研討會”上首次正式提出創業教育一詞的2年後,也就是從1991年起,北京、天津與江蘇三個省市進行了創業教育的試點工作。2002年4月,教育部高教司在普通高等學校創業教育試點工作會議中指出,對大學生進行創業教育、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及創業能力的高素質人才應作爲高等學校的重要任務,同時確定了清華大學等9所高校作爲創業教育試點院校。2006年1月,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決策,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爲一項國家戰略。要求高校大力開展創新教育和創業教育,通過課程改革、專業設置、教學內容等方法使大學生在校期間就能參與創新和創業活動,學會如何有效地獲取知識、創造知識並將知識轉化爲財富。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在各方力量的推動下,許多高校正在開展或計劃開展創業教育,但多數高校對於如何系統地開展創業教育、如何設置具體的課程體系還處在摸索階段。

二、高校創業教育的大衆化

當前許多高校開展創業教育,主要停留在創業競賽、創業報告或創業培訓上,只能容納少部分學生參加,很難提高全體學生的創業素質。這樣的創業教育帶有明顯的精英教育痕跡,這既不利於提高絕大多數大學生的競爭能力和適應能力,也難以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緩解沉重的社會就業壓力。在高等教育大衆化時代,高校創業教育也應該大衆化,儘量使全體學生受到必要的創業教育。

高校創業教育的大衆化是創業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關於創業教育的內涵目前尚無定論,可謂衆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認爲創業教育就是培養創業素質的教育;也有人認爲創業教育就是要培養創業型人才;還有的認爲創業教育就是對大學生實施創業的全方位的指導,包括理財、營銷、經營等。這些理解都把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相分離,其着眼點是創業的技巧和技能,存在着急功近利的觀念,都是認爲通過集中的短期培訓就可以使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後很快實現創業,遠遠不能涵蓋創業教育的全部內涵。國外學者關於創業教育的觀點也有不同,例如:美國貝勒大學創業中心主任南希·厄普頓認爲:“創業教育的發展已經超出了一個企業的觀點,創業存在於政府部門、非營利機構、大學等單位,任何工作都需要創業。”根據他的觀點,教會學生創辦一個企業只是創業教育內容的一部分,無論大學生將來到政府部門,還是到其他營利或非營利機構工作,都需要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做好充分的創業準備。美國仁斯爾理工學院創業中心主任馬克·賴斯認爲:“人們在他們的一生中變換工作的速度和轉變職業的數量有很大增加,這種現象使我們想到創業作爲一種通用技能和態度同樣是一種知識基礎,也是適應今天世界的一種重要準備,它是一種捷徑,是關於不穩定性和變化的一整套思維方式。”賴斯看到了現代經濟社會的不穩定性和多變性。大學生應該爲適應未來社會準備創業的技能和態度,以適應現代社會職業多變的特點。高校開展創業教育的對象就是在校大學生,所以結合厄普頓和賴斯的觀點,筆者認爲,創業教育作爲一種理念,它貫穿於高等學校的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之中,以開發和提高大學生的創業基本素質爲目標,培養學生從事創業實踐活動所必須具備的知識能力和思想品質,包括創新意識、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要向學生傳授適應未來變化的知識和技能,使他們畢業後大膽走向社會,具有開創性和自我發展能力,在就業中創業,在創業中開闢新的就業渠道。

高校創業教育的大衆化也是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需要。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1999年以來,我國高等教育持續大幅擴張,2007年大學畢業生總數達到495萬人,2008年達到540萬左右。一般情況下,國家GDP增長在8%—10%左右的時候,每年自然新增就業崗位大概在900萬個左右,大學畢業生佔自然新增就業崗位的比例超過50%。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十分突出。據人事部的一項統計顯示,社會對大學生的需求量正在逐年下降。2008年與2007年同期相比,大學生供應量上升了22%,而需求量則下降了22%。高校畢業生就業率偏低的狀況除了人才供應大於人才需求的矛盾以外,也與大學生自身不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有關。當“死讀書”和“讀死書”成爲習慣後,高分低能的畢業生自然無法適應當今社會迅猛發展、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他們既無法達到用人崗位的要求,更談不到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雖然如此,我國大學生的創業意願仍然比較強烈。一項對全國六省市近萬名大學生的調查顯示,有近八成的大學生表示有創業的意願。2007年11月,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完成的《大學生創業和創業教育問題調查白皮書》顯示,在“你對自己是否有創業的意願”一項選擇中,有25.93%的大學生表示“有強烈的創業意願”,有53.02%的大學生表示“有過想創業的意願”“根本不想創業”和“沒有考慮過創業”的大學生分別只佔7.61%和13.2%。在“你認爲大學生應當在什麼時候進行創業”一項調查中,選擇“工作一段時間後”的大學生佔52.8%,選擇“只要有創業意願隨時可以”的大學生佔23.8%,選擇“畢業時”創業的大學生佔13%,選擇“在校期間”創業的大學生佔10%。無論是大學生的主觀需要還是社會現實發展的要求,都迫切呼喚高校創業教育應當大衆化,儘量面向全體大學生。

三、高校創業教育的精英性

對所有學生實施創業教育是高校創業教育的共同目標。但共性之中包含着個性,在創業教育這個共同目標下,包含了實施對象個性特點各有差異的現實。不是人人都適合創業,也不是人人都能夠創業。也就是說,不是所有大學生都有同等的創業意願和創業潛質,他們對創業教育的內容、目標存在明顯不同。不同專業的學生知識基礎各異,因而對創業教育的內容需求是各有側重的,一般而言,經濟與管理專業的學生因爲專業學習中接受了更多的創業類的知識,所以更側重於希望通過活動培養能力;而文科類專業的學生則對創業類的知識很感興趣,側重於希望獲得更多的創業知識。即使是同一專業的不同學生,彼此對創業教育需求程度也會不一樣。有調查發現,參加過創業計劃競賽的學生和自主創業的學生比一般的在校的學生對創業教育的需求更爲強烈,因爲他們在實踐當中發現知識與能力的欠缺,對接受創業教育更具有目標性,相對而言,他們接受創業教育的基礎與能力也是較好的。不同學生個體在對創業教育要達到的目標要求上是有差異的,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有將近70%的學生是想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爲以後的就業或者創業打下基礎,還有將近25%的學生則目標很明確,希望通過創業教育使自己能成功創業。從大學畢業生的未來人生走向看,並不是每個人都在創業,而是佔少數的部分人在創業,其他的人應該是就業。而且,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從事創業教育師資力量、學校所能提供的資金場地都不足以向所有學生全面推出。正是學生素質的個體差異性和創業教育資源的稀缺性造成了學生在接受創業教育的需求層次、目標定位和教育基礎等方面的不同,這是我們創業教育過程中不容迴避的客觀存在。因此,高校創業教育在普及的基礎上應有所側重,特別對那些有創業激情、有想法、有興趣的部分大學生加以重點培養。對那些有創業意願和創業潛質的學生,學校集中優勢資源對這一創業者羣體進行培養,這不僅有利於提高創業教育的質量,還有利於節省創業教育的資源,提高創業教育的效率。

其實,對大學生中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潛質的未來創業精英羣體進行專門培養,發達國家的高等學校已經實施多年,他們的做法主要是採用專業化的創業教育,設立創業學學科和相應學位,對創業者進行專業化培養。如美國早就已經建立了創業學專業,可以授予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90%以上的美國大學都是將創業學專業納入商學院來管理,併成立了專門的創業中心。我國高校創業教育由於起步晚,尚不具備建立正式的創業學科專業和授予相應學位的條件,但高校可以通過一定的形式選拔一些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潛質的學生進行培養,今後逐漸過渡到建立專門的創業學學科培養創業者。

選拔一批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潛質的未來創業精英進行重點培養,給他們配備一批理論知識豐富且有一定創業實踐經驗的高素質教師隊伍進行系統指導,按照創業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創業意識強、創業精神強和創業能力強的創業型人才,通過科學合理的創業課程教育和創業實踐教育這兩個創業教育過程,對選拔的學生進行創業教育和培養。在實現創業個體和創業過程連接的同時,要把創業教育的環境與個體和過程連接起來,學校通過各種政策和措施爲個體創造一種推崇和鼓勵創業、理解和容忍失敗、鼓勵探索和冒險的校園文化,並對創業教育個體通過設立基金等形式進行激勵,使創業個體陶冶在寬鬆、自由的創業環境中。在這種模式的培養下,將會產生一批優秀的創業者,他們具有很強的創業意識、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通過他們的奮鬥,在以後的創業過程中,他們中的一部分勢必會獲得創業的成功,這時,學校又可以請他們回校授課和講學,自己培養出來的創業人才講創業將更具說服力,這實現了一個簡單的培養循環。

四、高校創業教育的分層推進

當前高校創業教育無疑應該面向全體學生系統地實施,使全體學生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但是,由於社會的需求和學生個體選擇的差異,創業教育在跟專業教育結合的同時,對不同學生創業素質的要求是有區別的。對大多數學生來說,我們只要求他們具有較強的崗位競爭能力和麪對困難的勇氣,對少部分創業傾向比較強烈的學生,我們還要求他們具有發現商機和把握商機的能力。因此,對這兩部分學生就要在教育中有所區別。普及型創業教育面對的是全體學生,實施中必須把創業理念融入整個育人體系中,貫穿到大學教育的全過程,特別是課程的設置、教學計劃的執行、教學內容的選取、教學方法的選擇以及考試方式與考試標準的確定等都必須符合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頑強意志的要求。具體地說,在教學要求上,不滿足於僅僅掌握知識,還要求具有運用知識和整合知識的能力;在教學實踐上,不滿足於通識課與專業課的簡單疊加和理論課與實踐課的簡單結合,還要求拓展以提高實踐能力爲目的的課外活動與校外實踐,特別要求各門課程內容的有機結合與各教學環節的相互聯動;在教學管理上,不滿足於教學秩序的常規穩定,還要求主動提供滿足學生髮展需要的相應服務。精英型創業教育是在學生接受了一定的普及型創業教育以後進行的旨在培養創業者的教育,因此,對他們一方面要增加一些有關自主創業方面的法律、財務、管理和社交等知識課程,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創業模擬和創業體驗訓練,在教師指導下,讓學生學習編制商業計劃書或創業規劃書,自己創辦實體企業或模擬企業,進行創業實踐活動。

普及型創業教育和提高型創業教育都以素質教育爲基礎。因此,創業型人才“兩層次”培養模式可表述爲:以素質教育爲基礎開展普及型創業教育,在普及型創業教育的基礎上,開展提高型創業教育,就是說,對全體學生均實行素質教育,然後對大部分學生實行普及型創業教育,對少部分學生實行提高型創業教育。

從本質上講,高校創業教育的分層推進就是指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層次特點,結合學校資源稟賦和大學生自身條件的差異,設置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繫的系列教學模塊。該教育模式通過對創業知識的分層和對傳統專業實踐方式的轉變與拓展,將創業教育的理念、知識和實踐有機地融入普通高等教育,需要有完善的教學管理制度與之相配套。在四年的大學教育中,就理論課教學而言,學校充分利用第一、第二課堂,科學引導學生在學分制框架下自主把握學習進度和學習內容,不斷強化專業理論基礎,逐步優化創業型知識結構;就實踐教學而言,學校充分利用第一、第二課堂,積極引導學生由課程實驗爲主逐步轉向專業訓練爲主,再由專業訓練爲主逐步轉向綜合實踐爲主,實踐內容越來越廣泛,實踐性質越來越接近社會實際,堅持四年不斷線,較好地培養學生的創業素質和潛能。這種機制從橫的方面,將培養創業型人才的辦學理念貫穿於人才培養全過程,將各種創業教育內容和項目一環一環地貫穿其中;從縱的方面,將培養創業型人才的辦學理念滲透於所有專業教育之中,各學院在學生普遍選修經濟管理類課程、普遍開展案例教學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專業學科特點,實施各具特色的創業教育方法,在掌握專業知識、創業基礎知識和創業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培養學生的創業知識和實際創業能力。